近日,陈世杰总领事就少数人歪曲解读联大2758号决议致信领区友好人士,全文如下:
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以压倒性多数通过第2758号决议。该决议从政治上、法律上和程序上彻底解决了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在联合国及其国际机构的代表权问题,明确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国家;明确了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只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唯一合法代表,不存在“两个中国”、“一中一台”。最近,有少数人歪曲解读第2758号决议,试图混淆视听为“台独”图谋推波助澜。我愿在此澄清以下谬论:
谬论一:“联大第2758号决议未提及“台湾”表述,未解决台湾法律地位问题,未明确台湾的主权归属。”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联大第2758号决议出台前,台湾属于中国早已是历史事实和国际共识,这是联大通过第2758号决议的重要政治前提。决议讨论过程中,“蒋介石的代表”也在发言中承认,“其他国家一直强调台湾是中国领土这个事实,关于这点,我再赞同不过了”。很明显,联大第2758号决议着重解决“谁代表中国”的问题,因此决议没有在文字上专门提及作为中国一个省的台湾的必要,就如同决议无须提及广东、福建等中国其他省份一样。
谬论二:“联大第2758号决议解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但未解决台湾的代表权问题。”
联大第2758号决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即意味着同时否定了台湾当局的代表权。决议未专门提及“台湾”,恰恰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上代表包括台湾地区在内的中国。如果中国的代表权不包括台湾地区,为什么决议通过后要立即驱逐“蒋介石的代表”?为什么此后50多年来中国在联合国和其他众多国际组织中的会费比额都把台湾的GDP计算在内呢?在决议磋商过程中,美国曾伙同个别国家抛出所谓中国和台湾当局在联合国“双重代表权”、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提案,遭到绝大多数会员国反对,最终沦为废案。
谬论三:“个别国家指出联大第2758号决议同其奉行的一个中国政策不是一回事。”
一个中国原则是国际社会普遍共识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为联大第2758号决议所确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一个中国原则最完整、最准确的表述,也是唯一的表述,没有任何“自定义”的理由和空间。既然坚持一个中国,就应该落实到具体政策和实际行动上,就不能把台湾作为一个独立国家或政治实体来对待,就不能与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接触和往来,更不能以各自的一个中国政策来解读一个中国原则。否则就是试图虚化、掏空、歪曲一个中国原则,必然损害有关国家同中国的政治互信,动摇双边关系政治基础。
联大第2758号决议是反映一个中国原则的重要国际法律文件。个别人歪曲解释该决议,意在破坏现行国际法体系和秩序,通过虚假叙事把自身错误立场强加于国际社会,误导国际舆论并制造分歧。这一别有用心的做法是在破坏亚太地区安全秩序,同亚太地区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潮流背道而驰,损害地区人民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我相信,任何拥护地区繁荣稳定的有识之士都不会听信这种歪曲决议内容、虚化一个中国原则的谬论。
一个中国原则是包括新西兰在内183个国家同中国建立和发展外交关系的政治基础。长期以来,新方恪守建交承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是中新关系行稳致远、两国友谊历久弥坚的根本保证。中国愿同新西兰一道,共同维护联大第2758号决议和一个中国原则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相互尊重、彼此信任、深化合作、携手发展,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